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开办养殖场?
1、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具体规定为: 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具体规定为: 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养殖场须办。
2、如何开办养殖场?
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 持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经营者凭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 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在以上5个证件办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 大型畜牧养殖场下设三大分场和三大科研室。分别为肉牛养殖场、肉羊养殖场、肉驴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