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养殖用地审批条件

2016养殖用地审批条件



1、2016养殖用地审批条件

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2.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3.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4.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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