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有无与渔业部门合作开展水生动物繁殖和养殖活动的计划或合作项目呢?
养殖和渔业部门在水产活动中通常具有一定的互补作用。拉练、育种等方面,养殖业可以为渔业提供优质苗种和其他生物资源;而渔业则可以通过遗传改良等手段提高养殖产业的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因此,二者之间的合作是完全必要的。目前,许多地区的养殖场和渔业部门已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了亲代配制、种质交换以及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在台湾地区,养殖业者对于水生动物的繁殖、饲养、加工等工作,多利用了各种专业技术及资料。清境农场、金沙湾农会生猪育种中心以及垦丁生态农业园区都设立有与渔业部紧密合作的繁养试验区或育种设施以开展相关育种活动。此外也有养殖业者积极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水产养殖技术研讨会议,以提高专业水准并获得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