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水面和滩涂的养殖使用权指的是什么,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如何确认?
1、国有水面和滩涂的养殖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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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如何确认?
水面养殖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对我国海洋、江河、水库、坑塘适于养殖的水面享有的养殖权利。 滩涂也称潮间带,指海洋大潮高位与低潮之间的潮湿地带,也包括河流或海流夹杂的泥沙在地势较平的海岸附近或河流入海处沉积而成的浅海滩,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以及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滩涂养殖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对滩涂使用和养殖享有的权利。 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依照《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对水域利用的统1安排,可以将规划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水面、滩涂,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水面、滩涂,集体所有的水面、滩涂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从事养殖生产。水面、滩涂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4荒地,果园和养殖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土地管理法》第4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十3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以种树为名承包了农民的几百亩耕地,现在开发经营其他项目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是违法的,属于严重违约。
4、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如何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
水域滩涂养殖是属于土地成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需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关于印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申请条件
1、依法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水域滩涂养殖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执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土地基本用途
4、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尚未领取养殖的应尽快审核补发。
5、国有水面经营权以合同当准还是养殖证为准
你好,据我所知,1般情况下,国有水面经营权以合同为准,但也可以由养殖证来确定。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水利行政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6、4荒地,果园和养殖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土地管理法》第4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十3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以种树为名承包了农民的几百亩耕地,现在开发经营其他项目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是违法的,属于严重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