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许可证怎么办?办养鱼养殖营业执照的申请的范文
1、养鱼许可证怎么办?
养鱼需要在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农业局或水务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条件:(1)使用非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2)不得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中的鱼、虾、蟹、贝、藻类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养殖;(3)不得在航道、港池、锚地内从事养殖;(4)水域权属明确,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要求;(5)养殖规模、密度符合区域养殖容量的要求;(6)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符合养殖证规定用途;(7)养殖品种和生产方式不得危害水域环境;(8)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肥料;(9)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药物;(十)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十1)有1定的养殖技术条件;(十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办养鱼养殖营业执照的申请的范文
1、具有1定的养殖规模:土塘养殖的水面积应达100亩以上;水泥池养殖水面积应达15亩以上;场区内养殖池须有规范的编号。
2、水源充足,水质良好,养殖用水水质必须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3、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具有与外界环境隔离的设施,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4、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进排水分设。
5、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6、养殖密度适当,并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增氧设施。]
7、投喂的饲料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加工厂,并符合附件《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
8、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放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有标明有效成份,有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9、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书面的鳗鱼养殖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 十、有经过培训合格并在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有不同人员担任,养殖技术员须凭出处方用药,药品由质量监督员发放。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具备养殖、卫生防疫专业知识;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从事水产养殖工作两年以上; (5)掌握和熟悉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35号、第278号和农业部《关于发布<出口鳗鱼养殖用药规定>、<出口鳗鱼养殖禁用兽药品种目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
1、建立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十
2、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 -----
1、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2、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内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同时选择多项。
3、申请备案的养殖场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申请书1式3份。
4、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 (1)养殖场质量体系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水产养殖证》复印件; (4)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5)养殖塘(池)分布示图及编号; (6)水质检测报告; (7)所用饲料的品名、成份、生产许可证号及生产企业; (8)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份、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 (9)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 以上资料1式2份,全部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
5、“养殖场地址”:养殖场地址应为企业法定地址,如果企业法定地址与养殖场所在地不在同1地点时,应同时注明养殖场所在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