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府对养殖业的支持有哪些!!!,海南养牛补贴政策?

海南政府对养殖业的支持有哪些!!!



1、海南政府对养殖业的支持有哪些!!!

1、为了鼓励公司和渔民开发近海资源,妥善安置捕捞渔民的转产转业,今年海南省政府将对投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鱼的渔民或企业给予1定的资金补助。目前海南引进 的抗风浪网箱每口网箱周长为42米,网深8-10米。每口网箱可养鱼15-20吨,1组网箱由4-6口网箱组成,分升降式和浮式两种。目前海南的补助标准 是每组网箱补助10万元。

2、为了鼓励罗非鱼的养殖,海南省在2003年至2004年连续2年出台了鼓励政策。在2003年,对于投资成片开发罗非鱼池面积200亩以上的公司或农 户,政府每亩补助200元,2004年主要是鼓励农民投资开发罗非鱼塘,沿海地区农民开发鱼塘50亩以上,中部市县农民开发30亩以上的,政府给予每亩 100元的补贴。

海南养牛补贴政策?



2、海南养牛补贴政策?

2020年海南农村养殖业补贴政策及补贴范围和项目规定

1、优惠政策类水电等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农机补贴政策1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项目补贴类

1、良种补贴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补贴标准: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2、苜蓿种植补贴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补助标准: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以上蛋鸡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母羊存栏,农区250只以上,牧区400只以上肉羊出栏,农区500只以上,农区1000只以上注:项目本身没有补贴资金,但拿到这个牌子很重要。以后可以更方便地申请国家、省市县相关扶持资金。

4、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补贴要求:生猪0.5-5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池塘类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资金额度:25-100万元

5、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补助标准:300—499头80万元500—999头130万元1000头以上170万元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补助标准:500-999头20万元1000-1999头40万元2000-2999头60万元3000头以上80万元注: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10万元。

海南养殖业有哪些政策?



3、海南养殖业有哪些政策?

1、为了鼓励公司和渔民开发近海资源,妥善安置捕捞渔民的转产转业,今年海南省政府将对投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鱼的渔民或企业给予1定的资金补助。目前海南引进 的抗风浪网箱每口网箱周长为42米,网深8-10米。每口网箱可养鱼15-20吨,1组网箱由4-6口网箱组成,分升降式和浮式两种。目前海南的补助标准 是每组网箱补助10万元。

2、为了鼓励罗非鱼的养殖,海南省在2003年至2004年连续2年出台了鼓励政策。在2003年,对于投资成片开发罗非鱼池面积200亩以上的公司或农 户,政府每亩补助200元,2004年主要是鼓励农民投资开发罗非鱼塘,沿海地区农民开发鱼塘50亩以上,中部市县农民开发30亩以上的,政府给予每亩 100元的补贴。

海南养殖业有哪些政策



4、海南养殖业有哪些政策

1、为了鼓励公司和渔民开发近海资源,妥善安置捕捞渔民的转产转业,今年海南省政府将对投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鱼的渔民或企业给予1定的资金补助。目前海南引进 的抗风浪网箱每口网箱周长为42米,网深8-10米。每口网箱可养鱼15-20吨,1组网箱由4-6口网箱组成,分升降式和浮式两种。目前海南的补助标准 是每组网箱补助10万元。

2、为了鼓励罗非鱼的养殖,海南省在2003年至2004年连续2年出台了鼓励政策。在2003年,对于投资成片开发罗非鱼池面积200亩以上的公司或农 户,政府每亩补助200元,2004年主要是鼓励农民投资开发罗非鱼塘,沿海地区农民开发鱼塘50亩以上,中部市县农民开发30亩以上的,政府给予每亩 100元的补贴。

2014年大宗淡水养殖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5、2014年大宗淡水养殖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1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3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1政策,1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6大”以来,在中央出台1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1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1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2)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15”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养殖补贴找哪个部门



6、养殖补贴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应该去农业局领养殖补贴,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1级分管与3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5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3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制定的《“3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字〔1995〕10号)执行。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第6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百分之3十至百分之5十。其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4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3十至百分之4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10个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4十至百分之5十。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中央将按比例调减下1年度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入的国家扶贫资金数额;调减下来的国家扶贫资金,将安排给达到规定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