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实用水产养殖模式,水产养殖十大商业模式?
1、十种实用水产养殖模式
1、优质大规格商品蟹精养模式采取种草投螺、改善生态环境、投放优质蟹种、投喂天然优质饵料、健康养殖等技术,主攻蟹的规格(只重200克左右)和品质。亩产量30公斤左右。
2、优质青虾主(混)养模式由混养向单养转变;由投放抱卵亲虾向投放虾苗转变;由单茬养殖向双茬养殖与罗氏沼虾或南美白对虾轮养转变;由集中上市向常年销售和反季节上市转变,提高养殖单产、规格和品质。亩产50公斤以上,其中8—10厘米大规格虾占50%。
3、80:20池塘主养异育银鲫模式所谓80:20池塘养鱼是指投喂全价颗粒饲料,让鱼类直接摄食,以提高池塘产量,其收获时的产量80%来自于摄食颗粒饲料的高价值吃食鱼,而其余20%左右的产量来自于滤食性鱼类或肉食性鱼类。该模式有500公斤、750公斤、1000公斤等产量等级。
4、热带虾与青虾轮养模式利用罗氏沼虾或南美白对虾生长快的优势,池塘先养1茬热带虾,起捕上市后再养1茬青虾,养殖产品除鲜活销售外,可供速冻、暂养和加工虾仁等产品内销或外贸。1般亩产热带虾200公斤—400公斤、青虾25公斤—30公斤。
6、池塘或大水面套养“小品种”生产模式在池塘或大水面的养殖塘口,在不影响主养品种的前提下,套养或设置网箱养殖泥鳅、黄鳝、鳜鱼等地方“小品种”。
7、草食性和滤食性鱼类“双当家”混养模式利用天然河道多、水草丰富、畜禽养殖量大、有机肥料廉价的优势,发展草食性的草鱼、团头鲂和滤食性的鲢、鳙鱼,这种养殖模式以利用劳动力捞草积肥为主,投入低,可轮捕轮放,常年均衡上市。1般亩产商品鱼500公斤—750公斤。
2、水产养殖十大商业模式?
1、优质大规格商品蟹精养模式。采取种草投螺、改善生态环境、投放优质蟹种、投喂天然优质饵料、健康养殖等技术环节,主攻蟹的规格(只重200克左右)和品质。亩产量30公斤左右。
2、优质青虾主(混)养模式。由混养向单养转变;由投放抱卵亲虾向投放虾苗转变;由单茬养殖向双茬养殖、与罗氏沼虾或南美白对虾轮养转变;由集中上市向常年销售和反季节上市转变。亩产50公斤以上,其中8—l0厘米大规格虾占50%。
3、80:20池塘主养异育银鲫模式。所谓80:20池溏养鱼是指投喂全价颗粒饲料,让鱼类直接摄食以提高池塘产量,其收获时的产量80%来自于摄食颗粒饲料的高价值吃食性鱼,而其余20%左右的产量来自于滤食性鱼类或肉食性鱼类,该模式有500公斤、750公斤、1000公斤等产量等级。
4、热带虾与青虾轮养模式。利用罗氏沼虾或南美白对虾生长快的优势,池塘或稻田先养1茬热带虾,起捕上市后养1茬青虾。1般亩产热带虾200公斤—400/公斤,青虾25公斤—30公斤。
5、克氏蟹虾主(混)养模式。养殖克氏螯虾对水面要求不高,管理粗放,生产投入较低。专养1般亩产可达500公斤。
6、大水面鱼、虾、蟹混养模式。1般亩产商品鱼120—200公斤,成蟹25—50公斤,青虾10公斤左右。要在提高规格、质量上加以改进,在品种结构上进行改良,同时还可采取鱼、畜、禽、林、果、草等复合生态循环种养殖,以提高综合养殖经济效益。
7、河沟生态养殖模式。利用河道资源,以野生的鱼、虾、蟹为主要品种,以天然饵为主、人工饲料为辅的养殖方式,生产符合无公害标准的高档水产品:
8、稻田养殖特种水产品生产模式。利用稻田或水生植物、水生蔬菜田块的优势,实行稻/鱼/蟹、稻/鱼/虾、稻/鳝、稻/鳅、稻/鱼/虾/蟹苗种等多种形式的种养格局,提高稻田的综合经济效益。
9、池塘或大水面套养“小品种”生产模式,在池塘或大水面的养殖塘口,在不影响主养品种的前提下,套养或设置网箱养殖泥鳅、黄鳝、鳙鱼、塘鳢等地方“小品种”,尤其是塘中设置网箱养殖效果较佳。 十、草食性和滤食性鱼类“双当家”混养模式。利用天然河道多、水草丰富、畜禽养殖量大、有机肥料多的优势,发展草食性的草鱼、鳙鱼养殖。这种养殖模式以利用劳动力捞。
3、乡村振兴视角下的渔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分析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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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密度水产养殖模式带来的水体污染,有益微藻能解决吗?
水产养殖业迅猛发展,高密度的养殖带来的不仅是品种的多样化,产量的剧增,同时在养殖过程中,饵料的排放、残饵的分解、排泄物的产生以及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等使水体中营养物质、有机碎屑等严重超标,导致养殖水域环境恶化、生态系统失衡、病害滋生。水体污染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质量,而且危害养殖业本身。为了缓解这些问题,以芽孢杆菌、EM 菌、光合细菌等为代表的益生菌类制剂得以较好地推广应用,有益微藻类制剂也渐渐的进入了养殖户的视野。微藻是1类微型单细胞植物,通常具有太阳能利用率高,资源丰富,个体小,营养丰富,生长繁殖迅速,适应能力强的优点。
1、改善水质 微藻进行光合作用,能够将光能、水和2氧化碳、无机盐等转化为体内的有机化合物,同时产生大量氧气,提高水体溶氧水平,并使水体PH升高,促进细菌的矿化,在细菌的作用下使硫化氢变为无毒的硫酸盐,因此微藻对改善水质和稳定水体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发现,硅藻具有高效率的净化废水的作用,螺旋藻能够除去水体中氨氮,颤藻有较强的吸收磷的作用,硅藻和鞭毛藻不但可以除去氨氮,还能促进虾体生长。
2、作为饵料生物 微藻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大量的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核苷酸和生物活性物质等,是维持和促进鱼类健康所不可缺少的营养物质,因此被广泛用于水产动物的饵料,是贝类、花白鲢、虾苗、蟹苗、鱼苗等最好的天然饵料,而且微藻蛋白质中的天然免疫物质和促长物质,是配合饲料无法达到和生产的。微藻做为饵料也可有效控制弧菌的生成,将小球藻添加到鱼饵料中,可提高预提抵抗力,改善肉质。养殖早期的河蟹塘施用有益微藻,可使池水嫩爽,河蟹由于容易采食,脱壳成功率大大提高。沿海贝类塘施用有益微藻,可提高虾蟹贝的产量。
3、增强养殖动物抗病能力 通过微藻进行水体的调控、改善养殖环境,可有效提高养殖对象的抗病力,因此微藻调控是水产生态调控防病的重要组成部分。1方面藻类在进行光合作用的同时不仅传递氧也传递了热能,在较高的温度下,病原体的寿命极大缩短;另1方面由于藻类在光合作用的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2氧化碳而导致水中pH 值升高,也缩短了病原菌的寿命。使用微藻进行调控应该有1定的连续性,始终使水体中保持1定微藻种类密度,这样才能使微藻发挥其作用,达到防病促长的作用。
4、微藻产品的施用技巧 1般微藻产品建议在晴天上午使用,这样有助于微藻在水体中尽快繁殖为优势种群,对于偏瘦水体,可同时配合使用肥水肥料,这样也有助于微藻的繁殖;对于原生动物较多的水体,应先对水体进行杀虫,杀虫后3到5天再使用,这样避免原生动物对微藻的危害;使用了微藻制剂的水体在3到5天内不得使用杀虫剂消毒剂等,以免影响藻种的繁殖;菌藻联合使用,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即与微生态制剂联合使用;最重要1点是微藻的使用要有连续性,要始终保持1定的密度,才能起到稳定水质、防病促长的目的。
5、分析目前水产养殖的主要养殖模式?
1、循环利用水。 在养殖的过程中,人们会发现由于水产养殖是需要建立池塘的,所以对水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而随着近几年来环保已经成为了多方面人员都比较重视的问题,所以深山养殖现在都开始建另1个可以循环利用的水循环系统。 这样的话就可以尽可能的解决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因为在池塘里面同样的水不能够使用太长的时间,这样可能会失去相同物质的活性。对于人体健康来说是有1定的影响的。对于生存在这样的池塘里面的鱼例来说,自然也会影响到它们的健康。
2、多层次生态链。 现在多部地区的水产养殖都开始通过使用这样的养殖理念来进行饲养管理。这样1来,不仅可以加强饲养管理方面的任务量,同样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方法并不是和它们去进行相应的种植,因为在管理的过程中,人们会发现这样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周边环境的状况。
3、产业化智能养殖模式。 如今现在科学技术比较发达,所以在水产养殖过程中。1些技术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可以帮助鱼在更加健康的环境里面进行生存,同样也可以帮助它们减少疾病的产生。 这样1来,可以为人们提供1个更加安全的环境。对于大部分的养殖管理人员来说,也是比较重视这1方面问题的。现在很多人在进行养殖的过程中也都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智能化的养殖。
4、休闲农家乐模式。 近几年来,水产养殖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高的产量,同时还把它作为1项娱乐项目,在1些特殊的场景里面有专门的池塘,里面自己进行养殖1些鱼类,然后游客在这里可以钓鱼,钓起来的鱼自然也就归自己所有了,所以这样的销售方式还是比较受大家欢迎的。
5、职业化养殖模式。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的发展,因为大部分的人会发现在养殖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在1开始的时候,对于水产养殖所惧于职业化的养殖模式并不是那么的重视。从而也就导致大部分的人在进行 池塘管理的过程中会花费更多的心血,希望能够通过好的养殖方式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利润。 当然,在养殖的过程中,通过现金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能够看得出来这种养殖方式已经不太是人们能够想到的1些办法可以解决的了。 内容来源百度百家。
6、渔业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1条 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水产养殖污染预防和治理。第3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的含义是指养殖生产者在人工构筑设施内,繁育或放养水产苗种,通过投喂饲料(饵料),使用渔药、投放肥料或者其它养殖投入品等人工管理措施,收获半成品或成品的行为。第4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污染的含义是指水产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尾水、产生的淤泥、养殖中病死水生动物和渔药、饲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未经处理和收集,直接排放或丢弃到养殖场所周边,对水环境或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第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水产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纳入当地渔业产业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生态、优质高效的水产养殖业,将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2、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整治第6条 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1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敏感地带和航道等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第7条 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限期搬迁或关停。第8条 限养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2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承载力较弱和重点港湾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限养区内的开放性水域禁止施肥养鱼,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池塘养殖排放的尾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第9条 限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和水环境承载力,要求养殖生产者限期对可能造成周围水环境污染的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应限期搬迁或关停。第十条 因禁养区、限养区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第十1条 鼓励和支持在禁、限养区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促进禁、限养区内的水环境持续修复和改善。
3、养殖区的污染防治第十2条 养殖生产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与养殖废弃物产生相适应的沉淀处理设施,采取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防止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养殖尾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第十3条 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农药进行清塘、清涂。第十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者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减少养殖污染的产生、积累和排放:1.对以吃食性品种为主的养殖模式,推广单1品种单1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并搭养1定数量的滤食性鱼类或贝类。2.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的电力、增氧设施,提高养殖水原位处理效率,减少养殖污染积累,提高养殖生物环境质量水平。3.选择合法企业生产的苗种、饲料和渔药等投入品,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操作规范,不投喂动物源性冰鲜饵料,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和产品质量安全。4.定期清除养殖塘的淤泥,改善养殖池塘底质和水体水质,并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渔药、饲料投入品包装物等收集箱。5.建设并运行与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设施。第十5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引导生产者发展生态循环模式,示范推广以下技术,持续修复和改善水域环境:1.稻鱼共生轮作,开放性、半开放性水域不投饲利用的生态渔业模式;2.浅海贝藻养殖和贝类底播,发展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围网;3.池塘循环水和工业化循环系统。第十6条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生态健康养殖和生态循环渔业项目,重点补助循环水养殖和与养殖生产设施相配套的废弃物处理、水质监测等设施装备建设。
4、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第十7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订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加强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养殖尾水监测与评估,编制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第十8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限养区、养殖区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档案,加强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巡查,督促养殖生产者正常使用。第十9条 村级集体组织可以制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乡规民约,鼓励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宣传教育,发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第2十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2十8条、第3十3条、第5十4条和第5十6条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养殖生产使用农药清塘、清涂的行为的,应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处理。